注意事項:第一次寫小說,內容非常傷眼,請謹慎觀看! 請隨便評論(文法方面我真的不行,請不要怪我,仲有一些口語和可能有一些錯字,請見諒)。(P.S. 參考福爾摩斯(不是抄襲)) 類型:偵探小說 用時:3小時30分鐘 主要角色和關係:偵探陳志清(男)、助手張可安(女)、嫌疑犯+受害者的老公許志堅(男)、目擊證人+受害者的妹妹白嘉文(女)、受害者+白嘉文的姊姊+許志堅的老婆白秀麗(女) 在一個風雨交加的夜晚,在一間算樸素的大屋裡,一對姊妹在激烈地吵架。「你有沒有搞錯!」「xxx(粗俗的語言)」各種激烈和粗俗的聲音響遍整個大屋。突然一道驚雷襲來,讓姊妹都非常愕然,又一道驚雷襲來,她們又開始變得憤怒起來,還動手動腳,究竟她們在爭吵什麼呢? 兩年後,偵探陳志清和助手張可安正乘車前往一宗命案現場,前往的途中,陳志清問張可安:「剛才我們看過一次警察命案的調查簡介,你記得嗎?」「記得!」「那麼你可以重複一次嗎?我覺得裡面有線索。再聽一次可以幫助我。」張可安:「在今天早上,企業家許志堅發現他的老婆的屍體在他的大屋旁邊的樹林裡,隨後經過警方調查,推測死亡時間在昨晚六時,身上有大量的血跡,凶器是一把刀,在樹林的更裏面。屍體身上沒有任何的物品,因此推測是第二現場。還有一個目擊證人,他是受害者嘅妹妹,許志健的助手白嘉文。她看見了一個人在現場抱著一個人,一開始她不然為意,直到她知道這個消息,她才立即明白到那抱著一個人的人是凶手,立即報告給警方。她那天她跟許志健兩人在八時開始討論明天開會的內容直到十時,由於白秀麗的死亡時間是約六時,所以暫時排除白嘉文的嫌疑,而嫌疑犯是許志堅。因為白嘉文看見那位凶手的時間大概在10:12,屋內也只有許志健和白秀麗兩人,其他保母、僕人和他們的兒子也睡了,而且12分鐘也足夠把屍體移到樹林裏,所以被列為嫌疑犯。如果再找到有力的證據,就會拘捕他,以上就是警察說的內容。」 才剛說完,他們就到達了那座非常宏偉的大屋,那裏被封鎖,許多記者都在訪問警官,陳志清和張可安看見有機會,立即快速地溜了入去。隨後他們走到現場—(注:破折號)那片剛發生了恐怖的命案的樹林。經過陳志清一番仔細的檢查現場,他發現了一些東西,立即向警官詢問:「有鏟子嗎?」「大屋了好像有一個。」說罷,警官便走了進去,過了一會兒,他帶着鏟子和少許疑惑的情緒走出大屋,並問:「來做什麼?」陳志清:「屍體下方的泥土好像比較濕,應該被挖過,所以我想挖開那裡。」隨後,他便拜託警察移走屍體,就開始挖掘。「哇!」陳志清帶着少許興奮的情緒說:「下面有血跡!」警官看了一看:「但為什麼凶手要挖下面的泥土?」「這個應該不係第二現場!」警官非常疑惑,隨後陳志清繼續說下去:「因為下方有血跡,證明這個受害者是在這裏被殺,所以這裡是第一現場。凶手把泥土上的血跡挖走,令人覺得這是第二現場。但凶手是不是許志堅,還是另有兇手,而且凶手為何要這樣做目前也不知道。但⋯⋯」還未說完,警官就讚嘆地讚賞:「厲害厲害!單憑下方被挖過的泥土就作出那麼多的推論,不愧係全亞洲第一的偵探!」「多謝讚賞!多謝!但可以先找白嘉文聽目擊證人的證詞嗎?」「可以,雖然不知道你要做什麼。」 隨後,他們去找目擊證人白嘉文,「你目擊到什麼?」「我應該目擊到兇手那時是在抱起姊姊,我八點多先來到那裏,跟許志堅討論到10點,就走了。在路上就看到,因為我走錯了路,10:10才出到門口。」陳志清彷彿想到了什麼,說:「好的,我們在返回現場調查一下。」當他們走在街上,張可安和警官不約而同地問:「為什麼那麼快就走?」陳志清二話不說,馬上帶著他們到一條小巷子,然後低聲地說:「我知道誰是凶手了!(注:在看的人不彷停止繼續看下去,想一想在各人的證言和陳志清的調查中,那裏有了證據?)」 「啊!?」「是啊!從白嘉文說完,我就知道了。她有一個位置在說謊,就是10:10才走出門口那裡,因為那裡有泥土被挖掘過,是第一現場,如果她是真是那時才走,她應該會聽到挖掘聲,但全部人都睡著了,她一定會說,而且我知道第二現場是第一現場時,我就覺得奇怪,因為為什麼白嘉文會見到凶手呢?凶手根本不需要再去現場的啊!這都是為什麼我要聽目擊證人的證詞先。」警官再次讚嘆地讚賞:「厲害厲害!不愧係你!咁我們立即過去捉她!」「不好!她腰間藏着一把刀,但我放下了一個微型鏡頭,現在我們立即看看她還有沒有拿着刀吧!」說罷,陳志清便打開了手機。 過了一會兒,他們便看到白嘉文放下了刀,警官立即沖了上去,當陳志清和張可安走進屋裏,就已經看見到白嘉文被扣住了。 「想不到白嘉文的動機是這樣呢」張可安說「是呢!動機居然是關於愛,她說:『我的姊姊是人渣!她嫁給許志堅,只是喜歡他企業家的身份,和他的財富而已!她想着許志堅死了後,就繼承他的千萬遺產,然後就遠走高飛,前幾次吵架,都是關於許志健今個月要俾多些錢她!我是真的愛許志堅!他是我的青梅竹馬,她卻用美色搶走了他!她還三番四次地勸他要趕快跟她結婚,當我聽到這個消息時,我真的非常憤怒,直接趕過去她和許志堅的家跟她大吵一架!直到兩星期前,我終於忍受不住,叫她在昨天晚上到他家的樹林討論關於我媽媽的遺產的分配,由於我是會計師,而且她非常貪婪,立馬就答應下來,我就趁她剛進來樹林就立即殺了她。並同時偽造這是第二現場。』」陳志清說「但她用這個動機殺人也不太對呢。」「雖然是不太對,但這個事件也證明到有時愛其實有醜惡的一面呢!」 (大約2006字)
終於寫完了!